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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让兄妹俩握手言和
时间:2016-11-17单位/部门:宾川法院作者/编辑:肖建宏、李文智点击:

 

【导语】:精神病人在田边玩耍时损坏了他人田里的葡萄和水管,惹恼了田主人,被田主人打伤。11月10日,宾川法院平川法庭到平川镇石岩村委会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50余人旁听。
【正文】:原告张某叶系精神病人,属精神三级残疾。其与被告李德名均居住于宾川县平川镇石岩村委会红房子村,俩人还是亲戚,成兄妹关系。2016年7月31日,原告张某叶在田边玩耍时,用锄头损坏了被告家的一些葡萄和水管。被告李德名发现后,用喷雾器的杆子打了原告张某叶,还用脚踹了其几脚,致软组织受伤。原告张某叶受伤后被父母送往平川镇卫生院住院治疗了7天,花费医疗费1600余元。经鉴定,原告张某叶的伤情属轻微伤,需后续治疗费2000.00元。经村组干部调解未果,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德名赔礼道歉,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7181.21元。
为妥善化解双方的纠纷,教育村民正确处理生产生活中发生的矛盾,平川法庭决定到双方所在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邀请村委干部参与调解,在法官、人民陪审员和村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德名当庭向原告张某叶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4500元,兄妹俩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