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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忆
――鹤庆县法院开展公祭日活动
时间:2017-12-15单位/部门:鹤庆县法院作者/编辑:尹庆元、顾恒枫点击:

 

2017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事件发生80周年暨第四个国家公祭日。这一天,为了纪念遇难同胞,守护共同记忆,鹤庆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到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过鹤庆纪念碑敬献花篮,重温入党誓词,以法院人的方式守护这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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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献忠烈,哀思祭英魂。庄严肃穆的纪念碑广场上,纪念碑巍然耸立, 绿植拼装的“不忘初心”格外耀眼。鹤庆县法院鲜艳的支部旗帜迎风飘扬,猎猎作响,两名法警稳稳地抬着花篮,缓步走向纪念碑,摆放在纪念碑基座上。金黄色的菊花,寄托着鹤庆县法院干警对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
金陵血雨八十载,
公祭英烈泪如飞。
后代莫忘山河悲,
世界和平享盛世。
司法公正记心间,
法治共铸中华梦。
在刘剑军院长的领誓下,全院党员干部大声的说出自己的誓言:“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2月13日是我们共同的记忆。干警们表示,作为一名法院人,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鹤庆县人民法院尹庆元、顾恒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