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巍山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
时间:2017-05-11单位/部门:巍山县人民法院作者/编辑:李浩点击:

 

2017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经省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党组的决策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要求,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确保巍山县法院执行攻坚“迅雷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努力实现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新突破,切实取得决定性效果,结合巍山县法院实际制定了“迅雷行动”工作方案。
迅雷行动围绕“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总体目标的全面实现,通过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巍山县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和与中院签订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责任状》确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现2016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执行案件,除因法定事由外,全部依法执行完毕;2017年新收执行案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在六个月法定期限内依法规范基本执行到位;立案后一个月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案件和立案后一年未执结案件全部督促核查到位的工作目标,从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
(作者单位:云南省巍山县人民法院)